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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期的告老还乡犹如现代国家间的外交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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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期的告老还乡制度,犹如现代国家间的外交往来。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是一种提前退休的一种制度。在我国古代,有退休制度,但仅限于是官吏,常见的称谓有“致仕”、“致事”、“致政”等。

《春秋公羊传》中有“退而致仕”的记载,其中注释说“致仕,还禄位于君”,意即交换权利于君王。这种退休制度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于唐朝时期,最终在宋、元、明、清时期得到完善。

唐代散文家韩愈《复志赋序》中提到“退休于居”,并且在《宋史.韩贽传》中写道:“退休十五年,谢绝人事,读书赋诗以自娱。”这表明了古代官吏在退休后可以享受悠闲生活。

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像范蠡那样主动选择告老还乡。当年的范蠡,在越王勾践辅佐下成功复国后,便选择告老辞官,与西施一起隐居五湖之滨。这也体现了一种智慧和远见,即知足不辱使命,不图虚名。

除了身体原因,也有一些人因无心于官场,“告老还乡”。陶渊明是这样的例子,他曾任彭泽县令,但因为对田园生活怀抱热爱,最终主动请辞回家,这也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他认为人生最重要的是得适意,而不是为了名爵而牺牲自己的快乐和健康。

最后,如果由于客观条件,如体弱多病或难以负担重任,也会申请“告老还乡”。这些情况一般都会得到皇上的恩准,比如唐太宗时代,对那些有大贡献的人员,可以延缓其退休年龄。但也有例外,如张禹,他多次上书请求告病还乡却未被允许,只得继续留下来工作。从某个角度看,“告老还乡”对于人才资源流出的良性循环,也可能起到一定作用,为农村经济文化交流带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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