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昚,字元永,南宋第二位皇帝、宋朝第十一位皇帝,生于绍兴二年(1127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卒于绍熙五年(1194年)六月初九。他的父亲是宋高宗赵构的养子,其母为高宗之女。
赵昚自幼被选中在宫中长大,由于他母亲的关系,他得以在宫廷中接受教育和训练。绍兴三十年(1160年),他被封为开府仪同三司、宁节度使,并改名为玮。次年的五月,他被立为皇太子。
1162年的五月二十八日,赵昚继承了父王的位置,当时他才35岁。他上任后开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和恢复国家实力。在他的领导下,不仅平反了岳飞冤案,还重用主战派将领,如张浚等人,以准备北伐金国。但是隆兴北伐最终因内部矛盾和军事失利而失败,使得南宋不得不与金国签订了“隆兴和议”。
尽管如此,在内政方面,赵昚仍然努力进行改革。他减少了宦官干预政事的权力,加强了对台谏官监察权,以及整顿吏治裁汰冗员,有助于提高政府效率并减轻财政负担。此外,他还推行义兵制,将民众编入义兵队伍,以此来壮大军事力量,同时也减轻国家财政压力。
在文化艺术方面,赵昚也颇有造诣。他曾赋予词人的文学作品,因此《全宋词》中就有他的作品收录。而且据说他自己也有诗文创作能力,但现存的作品并不多见。
由于其一系列成就,被后世认为是南宋最杰出的君主之一。在位期间虽然遇到很多挑战,但他依旧保持着高度警觉,对待宦官及其他可能威胁其统治的人士持严格态度。最后,在淳熙十六年(1189年)禅让给第三子赵惇,即成为历史上的光宗,而自己则退居太上皇一职,从此以后继续服丧直至去世。在政治上的清廉和智慧,以及对待臣下的公正无私,都使得后人评价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