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朱常淓(1607—1646),安徽凤阳人,俗称小潞王,字中和,号敬一主人、敬一道人。明太祖朱元璋十世孙,潞简王朱翊镠第三子,是万历皇帝的亲侄。我在万历四十六年【1618】袭父潞王爵位,在河南卫辉藩国内治理了二十六年。在崇祯十七年【1644年】明朝灭亡后,我流寓于杭州。清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当弘光政权覆灭后,我曾被推举为监国,但仅几天后清军至杭州,我便投降。旋被押解至北京第二年五月,被杀于北京。我卒于四十岁。
弘光元年的五月下旬,当清军渡江并俘虏弘光帝时,我在杭州被一些大臣推荐为监国,并在邹太后的命令下接受这一职务。在那段时间里,有人建议我宣布即位称帝,但我最终依据马士英的意见,让陈洪范作为我的代表与清军和谈。当时局紧张之际,不幸的是,我们失去了守城的机会,而我也随着其他官员一起被送往北京,最终在翌年的四月初九日(1646年5月23日)与其他诸多藩王及官员一起遭到处决,其罪名是“谋不轨”。
尽管我的政治生涯并不显赫,但在音乐、书法以及绘画等艺术领域中,我展现出了非凡的才能。在绘画方面,《历代画史汇传》赞誉我对竹石的描绘技巧,如今,一块刻有我的作品《月外兰》的石碑仍然保存在卫辉市博物馆。
音律也是我的强项之一。我设计并制作了一种名叫“潞琴”的高质量乐器,每一张都有独特编号。在明朝末期,“潞琴”已经非常珍贵,以至于崇祯皇帝将其视作宝物,用以赏赐给诸侯。
此外,我还深入研究古代音律,并撰写了一部专著《古音正宗》,该书由潞王府在崇祯七年刻印共七册,其中收集了包括自己创作的五十首古琴曲和现代琴曲。此外,在书法上,我留下了大量精美的手书石刻,即使到了清朝初期,也有人将这些作品镶嵌于崇圣祠墙上,以确保它们得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