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的三重赋税之痛,清兵入关后的一纸令旨,改变了百姓的命运。原来,被称为“辽饷”的新税,是在万历四十六年为了应对辽东的军事压力而增加的,每亩土地加征银九厘,这个数额一直到崇祯四年被提高到了一分二厘,共计得银六百六十万两,再加上关税、盐课和其他杂项,总共是七百四十万八千二百九十八两。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额外的税收被称为“剿饷”,用来支付抗击农民起义和边疆战争的费用。
崇祯十一年,当时正值清兵频繁侵扰内地时,杨嗣昌提议增加“练饷”,以此来应对不断增长的军费支出。在这个过程中,加派导致社会矛盾激化,不仅使得贫富差距拉大,而且也促进了明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
然而,在清初,即顺治元年多尔衮下令蠲免所有加派之税,但实际情况并未完全按照这一政策进行。此后,不断有新的征收和减免措施出现,如顺治十四年的《赋役全书》中的“九厘额银”,以及光绪十三年的田租增幅等,都反映出当时复杂且不平衡的地方财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