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的三大赋税——辽饷、剿饷和练饷,总共征收了数百万两白银。其中,“辽饷”又称新饷,始于万历四十六年,为应对辽东军事需要而增征的土地税。崇祯四年,又提高到一分二厘,每亩加征银六百六十万两。此外,还有关税、盐课及杂项等,一共得银七百四十万八千二百九十八两。在崇祯十一年,由于清兵入侵,杨嗣昌提议增加“练饷”,总计七百三十万两。这三项加派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加重了人民负担,最终成为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然而,在清初,这些加派并未得到彻底取消。多尔衮曾发布命令蠲免这些加派,但实际上在顺治元年之后,并没有完全执行。此后,即便是福临登基后的诏书也宣布从顺治元年起,将所有正额之外的加派如辽饷、新饷、练饷等都蠲免,但由于财政困难,加上地方官员私自另行科派,这些税收一直持续至清末,从未真正恢复到正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