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1521年5月28日-1595年5月20日),字时良,号印川。湖州府乌程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明朝中期官员、水利学家。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潘季驯登进士第,曾于江西、广东等地任职,行均平里甲法。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开始,到万历二十年(1592年)止,他奉三朝简命,先后四次出任总理河道都御史,主持治理黄河和运河,前后持续二十七年,为明代治河诸臣在官最长者,以功累官至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潘季驯逝世,享壽75岁。
著有《河防一览》《两河管见》《宸断大工录》《留余堂集》等。在长期的治河实践中,他总结并提出了“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黄方略和“蓄清刷浑”以保漕运的治运方略,以及发明了“束水冲沙法”。其治黄通运的方略和“筑近堤以束河流,筑遥堤以防溃决”的治河工程思路及其相应的堤防体系和严格的修守制度,对中国古代的治河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潘季驯不仅是明末著名的治水专家,也是明代对后世影响深远的人物之一。他从嘉靖四十四年的十一月起,一直到万历十九年的冬天,在他的努力下,最终解决了当时严重的问题,即使到了晚年的他仍然没有放弃过为国家服务的事业。他的智慧与勇气,让他成为了历史上的一位伟大人物。
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有一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洪灾频发,这场灾难威胁到了整个国家,而他却成功地通过自己的智慧来解决了这个问题。这场灾难不仅考验了他的技术能力,还考验了他作为一名公仆所承受的心态与精神力量。当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时,他却坚信自己能够做得到,并且确实做到了。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把他称作"南明余晖下的水利奇才"——因为尽管时代已经过去,但他的智慧与勇气依然闪耀着光芒,是我们学习的一份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