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1521年5月28日-1595年5月20日),字时良,号印川。湖州府乌程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明朝中期官员、水利学家。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潘季驯登进士第,曾于江西、广东等地任职,行均平里甲法。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开始,他奉三朝简命,先后四次出任总理河道都御史,主持治理黄河和运河,前后持续二十七年,为明代治河诸臣在官最长者,以功累官至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潘季驯逝世,享壽七十五岁。他著有《河防一览》、《两河管见》、《宸断大工录》、《留余堂集》等作品。在长期的治理实践中,他总结并提出了“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黄方略和“蓄清刷浑”以保漕运的治运方略,以及发明了“束水冲沙法”。
他的治黄通运的方略和“筑近堤以束河流,筑遥堤以防溃决”的治河工程思路及其相应的堤防体系和严格修守制度,都成为其后直至清末治河事业做出的重大贡献之一。
潘季驯不仅是明末著名的治水专家,也是明代对后世影响深远的人物之一。在他的一生中,不辞辛劳,上到南直隶下至南京,对黄淮漕三条进行了综合性的规划,并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如何有效利用天然条件来调节洪汪之灾以及保持航道畅通的原则,这些原则对于当时乃至整个中国古代的事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