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汉末年的政治风云中,崔寔以其深邃的政治见识和坚定的改革理念,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位重要思想家。字子真,又名台,字元始,这位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以其卓越的才华,在郎、五原太守等职位上展现了自己的能力,并且参与撰写了本朝史书《东观汉记》,这部历史文献对后世具有重要的价值。
崔寔敢于直面当时社会的黑暗,他主张国家制度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而改变,不可盲目地追求已有的模式。他提出:“决不可‘背急切而慕所闻’”,强调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政策。这一观点体现了他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敏锐洞察力和实用主义思想。
在法制问题上,崔寔提出了他的独到见解。他认为“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即刑罚和德教各有其时宜。在那充满动荡与混乱的乱世里,当时需要采取严厉的手段来维持社会秩序。因此,他赞扬汉宣帝采取严刑峻法,使得社会得以安定,而批评汉元帝奉行儒术,“多行宽政”,这被视为西汉王朝衰败的一个关键因素。
此外,崸□对于赦免罪犯持有坚定的态度。他认为频繁赦免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导致更多犯罪行为,因为人们知道只要不久后就会有机会得到赦免,因此轻易犯错。此种做法使得犯罪与法律相互促进,最终无法根除。这一看法显示出他对法律执行中的长远策略思考,以及对社会稳定的重视。
总结来说,崸□通过他的政治论著《政论》5卷,对东汉末年及之后几百年的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虽然全书已经散佚,但部分内容依然流传至今,如载于《后汉书·崸□传》和《群书治要》以及其他文献中。而另著有《四民月令》的作品则只有一些残篇保存在《齐民要术》中,为研究古代法律提供了一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