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汉末年,政论家崔寔以其深邃的政治见识和对国家制度的革新主张闻名于世。出生于涿郡安平(今河北省安平区),字子真,又名台、元始,他曾担任郎中、五原太守等职,并参与撰写了本朝重要史书《东观汉记》。崔寔不畏时弊,敢于直言批评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他坚信国家制度必须根据形势变化而不断调整,不应盲目追求传统或遵循旧法,这种思想体现在他著作中的“决不可‘背急切而慕所闻’”。
在法制领域,崔寔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看法。他认为刑罚是治乱之道,而德教则是兴平之策。根据时代不同,“德”、“刑”的用途也应有所变化。在那个承受百代累积之弊端、遭遇厄运并集之际的乱世,重刑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手段。他赞扬了汉宣帝采取严刑峻法后取得的成效,同时批判了汉元帝过度依赖儒术导致宽政失当,从而成为西汉王朝走向衰败的一大原因。
对于赦免政策,崔寔持反对态度。在东汉后期,由于频繁颁布赦令来缓解阶级矛盾,罪犯得以轻易释放,而这实际上激发了更多犯罪行为,使得社会问题难以根除。他主张应当慎重使用赦免权力,最好隔十年才一次大赦,以此来维护法律面前的公正和威严。此外,他还提倡通过教育和德育来提高民众素质,以达到长久稳定的目标。
尽管他的许多著作如《政论》已散佚,只有部分内容被收录在《后汉书·崔□传》及《群书治要》中,但他的影响力仍然巨大。除了上述作品外,他另有一部重要著作《四民月令》,虽然已经佚失,但其中一些精华被保存在了《齐民要术》一书中,为研究者提供了解读其思想体系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