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管理公产房的工作由店宅务负责,这个机构不仅收租金和修缮闲置房屋,还要处理没收的户绝房产。若一个家庭断绝香火,国家便会将其房产作为公产进行管理。这是公租房的一大来源。
实际上,住在公租房的人并不都是经济最困难的群体。在宋朝,被政府安置在福利机构和救济机构的是那些鳏寡孤独、经济困难或因灾荒逃荒的人口。
然而,在公租房中,问题就不同了。这里面没有市场波动所带来的涨价压力,不论领导说了什么,都不会涨价,即使亏损也得坚持。有一次,有官员提出应该让公产房跟随私有房一样,如果市场涨价就一起涨,但这遭到了宋真宗的强烈反对。他曾经下过命令,“增僦钱但成劳扰速罢之”,即禁止任何形式的租金增加,以免给民众带来额外负担。三年后,他又发布文件明确规定,所有公共房屋都必须按照原定标准征收费用,一分钱都不许多拿,如果违反,就要追究官吏责任,对要求提高收入的人严厉打击,无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