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宋朝的历史中听闻一个故事,关于管理公产房的店宅务。他们不仅负责收取租金和修缮闲置房屋,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职责,那就是处理那些因户绝而被没收的房产。这些房产一旦转为公产,就由店宅务来管理,这也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公租房的一大来源。
然而,我注意到住进这些公租房的人并不一定是最贫困的人群。在那个时代,鳏寡孤独以及受灾逃荒者通常会被安置在福利机构或救济设施中,而不是住在公租房里。
相比之下,公租房则更加稳定和可控。这里面没有市场机制,没有追求高额收益,只要领导说不涨就不涨,即使亏本也要坚持。这一点曾经引起了官员们的讨论,有人提议让公产房与私产房一样,在市场经济中寻找自己的位置,即便是该涨钱也应该适时调整。
但这份提议并未得到宋真宗的支持。他听到后非常生气,并迅速发布命令,对此错误思想进行了严厉批判。在他的统治早期,他就已经表达过类似的立场:“增僦钱,但成劳扰,速罢之”,即禁止任何形式的租金上涨,以免给百姓带来麻烦。在接下来三年,他又通过文件正式强化了这一规定,无论何种情况,都不能无故提高房屋出租价格。一旦有人违反这一规定,就将承担相应责任,不留余地地惩罚谁敢要求涨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