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1617年—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是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方山县)人。他入仕之路起步低微。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他参加了太原的乡试,虽然未能考中,但以副榜贡生身份被送往国子监读书。随后,他在安国寺隐居六年,在“三立书院”游学四年。这段时间里,他展现出了强烈的志向和抱负,他甚至写下了一首《鸡冠花》来表达自己的理想:“亭亭赤帻岸台端,傲出风霜不自寒。要识朝阳凭一唱,扶桑高捧海澜安。”家人虽对他的选官事宜感到既欣慰又忧虑——欣慰的是他终于有机会做七品正堂,而忧虑的是他可能会远离家乡,从永宁到罗城的路途遥远,他们不得不典当田地和房屋、雇佣仆人才能完成旅程。在稷山县拜访朋友武祗遹时,武祗遹劝诫他:“广西为官不易,你还要三思啊!”但于成龙坚定地回答道:“我辈虽无科第身份,上古之皋、夔、稷、契岂尽科目中人耶?我此行决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四字。”这意味着,即使我们没有进士身份,我们也不应忘记像上古时代皋、夔、稷、契这样的贤臣们,他们并非都曾经历过科举考试。我这一生,我绝不会让我的行为背离了“天理良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