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缙,1369年出生,1415年离世,在江西吉水(今江西吉水)度过了我的一生。我是明代的书家,以字大绅和号春雨而闻名。洪武时期,我考取进士,并在翰林学士的职位上有所成就。自小,我就有着非凡的悟性和敏锐的洞察力。在文学创作方面,我以文雅劲奇古著称,而诗歌则豪放得像羊瞻一般。在书法领域,小楷尤为精湛,同时行、草书也都达到了很高水平。我因狂草而一时风靡,但同时也因为无法控制自己的笔触而备受诟病。
明代学者吴宽曾评价我:“永乐时期,当以学士解公为首,他们能书之人。”他还特别提到我的《黄庭》这幅小楷作品,全程临摹右军笔法,使其笔画婉丽端雅。我留下了多部论述书法艺术的著作,以及多件墨迹,如《自书诗卷》、《书唐人诗》等。
其中,《自書詩卷》是一幅章草作品,由南京寓居期间信手涂抹完成。这份作品展现了我锋利且圆滑的手法,行笔迅速且气势奔放,就像泉水般不断流淌,一直到底。这份作品体现了一种“二王”基础上的独特韵味,也融入了《圣教序》的美妙。此外,这幅画中不仅有行字也有草字,使整体线条流畅且舒展,有一种坦荡自然感。每个笔画粗细参差不齐,曲折变化无穷,有时候甚至显得颠狂翻腾,不规则错综复杂。而当来到卷尾,“付于有识者自辨之”几个字,那种狂放不羁的情怀达到极致,与《自叙帖》的精神相呼应,让人感到非常浪漫。这份杰出的作品,是我长时间追求艺术与实践经验积累的心血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