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了解地方的户口、田地和物价情况并不容易。到了晚明时期,中国的商业经济发展得到了显著的提升,有些人甚至将其视为“资本主义萌芽”,但即便如此,晚明在商业化方面仍然远不及宋代。据统计,在整个明代,“铸钱当不出千万贯”,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铸币量。这一时期,政府放弃了商业化管理方式,将社会组织机构简化,但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事务,却找不到合适的手段来处理问题。因此,它们转而强调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在现代人的眼中,这样的做法应该通过技术手段,如民法与商法来解决,而不是归结到道德价值上,用简单的道德原则如尊卑、长幼、男女等来解决问题,以此取代法律。明朝以文人的特质全面展现,其国家政策也始终以道德伦理为依归,这种以道德立国的情形,使得虚伪和不切实际达到了一般中国历史上的极致。我认为,这正是由于明朝全面放弃技术,以道德替代法律所导致的一种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