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了解地方的户口、田地和物价情况并不容易。到了晚明时期,中国的商业经济发展得非常显著,有人甚至称其为“资本主义萌芽”,但与宋代相比,它在商业化方面仍然落后。整个明朝的铸币能力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水平。这意味着当时即使是铸造货币,也远不如宋代那般频繁。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当时政府放弃了商业化管理方法,并尽量简化社会组织机构,但却找不到有效的手段来应对这些挑战,因此强调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从现代角度看,我认为明代应该用技术手段,如民法和商法来解决的问题,却都被归结为道德价值,用简单的道德原则,如尊卑、长幼、男女等来处理问题,以此作为法律的替代品。明帝国几乎完全成为文人的国家,每个方面都以道德伦理为标榜,这种以道德立国的情况,其虚伪性和不切实际性达到了一 历史上最高点。我认为,这正是由于明朝全面放弃了技术,而选择以道德取代法律造成的一种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