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朱元璋为何在刘伯温去世时流下泪水?一文中探秘
自开国皇帝朱元璋占领武昌后,他开始着手制定律令。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他总结历代法律的经验和教训,详细地编纂了《大明律集解附例》。这部法令不仅包括了五刑、十恶、八议,还包含了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和刑律等六部分共460条。这部法律在内容上与唐朝的《唐律》有所不同,并且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如“奸党”这一概念。
《大明律》的修订过程是漫长而复杂的。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又命令刑部尚书刘惟谦对法律进行再次修改,直到三十年(1397年)五月,《大明律》才最终完成并被正式颁布。
这部法律对于近代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清朝时期,即顺治三年(1646年),清政府也颁布了基于《大明律》的修订版,即《大清律例》,尽管它比起前者更为严酷。
然而,在所有这些变化和发展背后,有一个关于朱元璋为什么会因为刘伯温的去世而哭泣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这是一个关于权力、忠诚以及个人情感的故事,是对历史的一个微妙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