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革新之手。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各朝各代有所不同,但荐举任官制始终占据重要地位。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士人评定与官吏选拔时,强调士庶界限和门第高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格局。由于机构重叠和人才过剩,“十羊九牧”、“百分无一”的问题频发,使得荐举体制的弊端显而易见。隋炀帝上台后,以改革为契机,将九品中正制彻底废除,并创立了科举考试制度。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属于试点阶段,将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在开皇七年(587年)设定规则,每州每年向京城推荐贡生3名进行考核,他们若表现突出便可授予秀才称号。而到了十八年(598年),随着制度的完善,便进一步划分为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并由京官五品以上及地方总管、刺史等推荐参与竞赛。此后,当隋炀帝登基,他进一步扩展了科目内容至文才武艺品德治能十科,并规定只要有一技之长即可录取,同时还设立进士科以诗赴考策论来评判。这标志着科举制度确立的一个重要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