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开皇七年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不断演变,但荐举制始终占据核心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在评定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阶层的分裂以及门第等级,这导致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力过剩,一些地区出现了“十羊九牧”、“百分无一”的问题,使得荐举体制暴露出了严重的问题。隋朝建立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最终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并创立了科举考试。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一个结合地方推荐与中央考试的试点制度。587年,当时设立每年各州推荐贡士三人参加京城的考试,他们表现优秀者被称为秀才。在598年,考核范围扩展到包括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种类型,每个考生需要由京官五 品以上或者地方总管、刺史推荐参加。这一阶段还仅限于这两种类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炀帝统治期间,将文才武艺品德治能等方面都纳入到了十科之内,其中文武五品以上官员可以推荐考生,同时规定只要有所贡献即可录取,并且根据成绩直接晉升。此外,还设立进士科,以诗赴策作为评价标准。这标志着科举制度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