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的起源可追溯到隋朝,这一时期标志着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的一个重大转变。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各有不同,但荐举任官制始终占据重要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士人被评定和官吏被选拔时,强调士庶之分和门第高低,使得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浮于事,加之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使得推荐制充满了积弊。在隋朝建立后,其领导层决定进行改革,以废除九品中正制并创立科举考试。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结合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的一种形式。开皇七年(587年)设定了每年各州推荐贡士三人的规则,并规定成绩优秀者可以获得秀才称号。而到了十八年(598年),科目进一步细化为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由京城五品以上官员以及地方总管和刺史来进行推荐。此后,当隋炀帝即位,他推广十个不同的科目,其中包括文才、武艺、品德以及治国能力等方面,并允许任何一个领域都能展现出才能便予以录用,同时还规定根据才能不断升迁。这一措施对于确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此外,还设置了进士科,用诗赋和试策作为考试内容。这是现代科举系统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