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的诞生可以追溯到隋朝。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随着时代的更迭而变化,但荐举任官制始终占据重要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了仕途。在评判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之间的差异以及门第高低,不仅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而且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使得荐举制度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如“官多民少,十羊九牧”,以及清理良才却百分之百失误的情况。隋朝建立后,便果断进行改革,将九品中正制废除,并创立了科举考试制度。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只是一个试点阶段,是地方荐舉与中央考试相结合的一种形式。在开皇七年(587年),就已经规定每年各州要推荐贡士三人进入京城参加考试,如果成绩优秀,就能称为秀才。在十八年的时间里,即设立了分科考试,其中包括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只有京城五品以上的官员或者地方上的总管或刺史才能对考生进行推荐。随着隋炀帝即位,他扩大了这个系统,使其包含文才、武艺、品德和治国能力等方面十个不同的科目,由文武五品以上的官员来推荐考生,并且只要能够展现出一项才能,就会被录取并根据表现升职。此外,还设置了一种名为进士科的选拔方式,这通过诗赋和策论两部分进行测试。这标志着科举制度确立的一个重要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