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唐朝
2、在唐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员选拔体系各代有别,但荐举任官制始终占据核心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乡选里举,垄断仕途之路。评判士人、选拔官吏时,强调士庶之分和门第高低,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格局。同时,由于机构重叠,人浮于事,使荐举制度的弊端显而易见。在唐朝建立后,因应国情所需,大力推进改革,将九品中正制彻底废除,并创立了科举考试体系。
3、唐朝初期的科举考试仍处在探索阶段,为地方荐送与中央考试相结合。开元年间(公元713年)正式设定,每州每年推荐贡生3名至京城参加考试,其表现出色的被称为秀才。这一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完善,在景龙二年(公元708年)设立了志学文采等四科,并由京官五 品以上及地方长官进行推荐考核。当太宗李世民即位后,又进一步扩展为包括文学艺术、武艺技能和治理才能等方面十余个科目,由文武五 品以上职位的人员进行推荐,其中规定只要有一技之长即可录取,并且根据其能力快速升迁。此外,还特别设立了进士科,以诗赋和策略试验作为选拔标准,这标志着科举制度的确立与发展达到了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