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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真的很黑暗吗探秘虞云国晚明贪腐的体制性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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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初年,为了抑制贪腐,规定任何人贪污六十两以上的银子就要被斩首示众,并且将其皮革用来草地。然而,这种严厉的措施并未能长久有效,很快便出现了“朝杀而暮犯”的情况,即尽管官员们在一天之内可能会因为贪污被处死,但到了第二天他们又开始寻找新的机会进行腐败行为。

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从嘉靖帝开始,士风大变,对权力的追求变得更加直接和公开。官僚阶层中的人们普遍认为,以贿赂为交际手段是通往成功和权力的必经之路。在这种环境下,即使偶尔有一些清廉正直的人物,他们也往往难以幸免于难,最终遭受不测。

天启年间,有位吏科给事中名叫魏大中的他,因其坚定的正义感,不仅拒绝接受上门送礼的请求,还积极举报那些有违规则行为的人。但最终,他却因触怒了当时掌握巨大权势的大臣魏忠贤,被诬陷并遭到冤狱,最终惨死于诏狱。这一事件暴露了当时政治斗争中的残酷现实,以及个人清廉与权力斗争之间悲剧性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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