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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与琉球国一段历史上的蜜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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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朝代历史的长河中,琉球国与大明朝之间的特殊关系是众多藩属国中的一朵奇葩。自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下诏告知琉球列岛上的国家称臣入贡起,两国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合作。琉球不仅使用中国年号,并且以汉文书写官方文书、外交条约以及正史,这种驯顺和归顺让皇帝龙颜大悦。

为了彰显归慕之意,琉球甚至将宫殿面向西方的大明。这份忠诚得到了明朝皇帝的极高评价,因此琉球获得了最为优厚的待遇。在资源匮乏的情况下,大明皇帝不断赏赐琉球海船,使得琉球能够开展日后疯狂的朝贡贸易。

每当使团一登陆中国,大明便会派遣军官率领士兵迎接并护送,使团留在首都期间费用全由朝廷负责,而沿途花费则由地方百姓承担。此外, 琉球还得到破格关照,其进口物品如锡和苏木被赠予远超过市场价,使其从原本“两年一贡”变成了几乎一年五次。

《明实录》记载,在短短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琉-ball已经超越二百次朝贡次数,这个数字超过了其他藩属国总和。大明政府虽然厌烦,但也无法拒绝这种现象存在。而这份优待背后,有着三重原因:第一是声望;第二是对防御日本倭寇有利;第三是由于琉ball自身地位微弱,不构成威胁。

即使到了崇祯末期,当时大明已然衰败,只要看到来自远方的小猫般温顺的小伙伴,就足以让人心满意足。直到清兵入关,大明灭亡之后,仍旧保持忠诚,对南明政权依旧保持入贡。而清廷多次诏谕后,最终在1653年才决定与清朝建立正式关系。《 明史·列传第二百十一·外国四》赞叹道:“其虔事天朝,为外籓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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