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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名臣文人李维桢晚明文学巨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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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桢(1547-1626),字本宁,湖北京山人。晚明大臣、著名文学家,文坛领军人物。万历朝,他参与修纂《穆宗实录》,进修撰。他在京外做官,宦海浮沉近三十年。天启初年,以布政使之职居家赋闲。

李维桢秉性乐观豁达,交际广泛。文章恢宏恣肆,每天都有人前往请教。他擅长七言古诗、律诗、绝句,风格多样,可见雄浑壮阔、沧桑悲凉、清远明丽等各种诗风。

他的碑文、题辞几乎遍及海内。在《明史》中,他被称为负重名垂四十年的人物之一。他的传世作品包括《大泌山房集》134卷、《史通评释》等,其中的诗文字画弘肆博大,才气纵横。

尤为可贵的是,他在为宦为文生涯中具有同时代崭新的社会道德和文学艺术观念。他尊卑观迥异于当时封建官场的旧秩序,对良商善贾并不歧视,有求必应,以至于门人乘机受取富贾金钱。

他曾任山西按察使时撰写《重修光天阁记》,其署名文是赐进士出身、中大夫、浙江、山西按察使、翰林院国史修撰官。此外,他还曾作过多次墓志铭,如王世贞所作的五华李公墓志铭中的“惟楚有材”,表彰了湖北人的才华与价值。

此外,《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中的“虽楚有材”被后来者改编成“惟楚有材”,并由王世贞首先使用,这一词汇随时间流转,最终成为一种文化符号,用以表彰湖北地区人才辈出的现象。这一新词语不仅是文学上的赞美,更是一种对地方文化自豪感的体现。在明代南京太常寺卿龙膺的笔下,这一词语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崇和发扬,使其深入人心,并成为了一个时代精神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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