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明代虽被视为商业经济发展的新起点,但其商业化程度与宋代相比仍显得落后。明朝时期,即便是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也未能真正促进社会经济的深度发展。据统计,整个明朝铸造出的货币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总量,这无疑反映了当时生产力水平和市场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面对日益复杂化的社会问题,明政府放弃了商业管理的手段,并简化了社会组织结构。但是,在缺乏有效技术解决方案的情况下,政府选择通过加强道德纪律和意识形态来应对这些挑战。这一做法在现代观念中看起来显得过于依赖道德信条,而忽视了法律制度对于维护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性。
以尊卑、长幼、男女等简单道德原则来处理复杂的问题,不但无法彻底解决问题,也使得虚伪和不切实际的情绪在这一时代达到顶峰。这种以文人为主导,以道德伦理为核心价值观塑造国家形象的现象,是明代全面否定技术发展并用道德替代法律的一个直接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这是一种文人的政治实践,其局限性和短coming也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