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时期,文士们的吃相颇为豪迈,他们不仅爱参加派对,还喜欢去财主家蹭饭。比如朱承彩这种宗室后裔,他家的钱多又挥霍无度,不但请文士饮酒,还常常举办大型宴会,邀请南京的名士和妓女共享欢乐。金銮之家也一样,只要有喜事,都不会亲自摆筵席,而是到处去蹭饭,说起来他们更喜欢与大家一起吃,那才有趣。
王伯稠这样的例子在晚明非常普遍,他既不考科举,也不务实业,更不写诗卖画,只是混迹于酒局中,应邀参加任何派对,无论是否受邀都带着肚皮前往。他并不追求什么高雅的情感,只要能吃得饱满就行。
林春秀这样的穷诗人也是很典型,他虽然生活困顿,但他最钟爱的是喝酒,一天没喝到,就一天过不好。他总是去朋友郑铎家蹭酒,每次喝醉之后都会大骂一通,但郑铎从未生气,反而专门为他刻了一只“云波”杯,这种情谊在其他朝代难以寻觅。
晚明时期的商人和文人之间关系融洽,有些商人赚了钱后还愿意资助文人的创作。冯梦龙就是这样的人物,他既是文学家也是书商,与文人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这一切都显示出晚明社会中,对知识分子的尊重和支持程度远超往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