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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明历史中晚明文士爱蹭饭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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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时期,文士们似乎不太介意去别人家蹭饭。他们的心灵敏锐,对耻感的反应比其他人强烈,大多数宁愿挨饿也不吃“周粟”。然而,在那个时代,有些文士确实喜欢参加派对和宴席,他们会去财主家白吃白喝,享受丰盛的美食。被款待的人往往显得非常开心,而款待者则笑容满面。这类大型宴请让大家仿佛置身于一个共享、平等的大同世界。

在那时,一些宗室成员如朱承彩,他们虽然有钱,但并不私自积蓄财富,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邀请文士和妓女来家中饮酒作乐。在中秋节期间,他还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派对,邀请了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二十多位士子,并且叫来了马湘兰等四十余名妓女助兴。

即使有人拥有金銮,也不甘落后于他人。他说:“自己的家里吃饭哪有跟大家一起蹭饭来的快乐呢?”人们夜以继日地摆设流水席,千里宴棚持续几天几夜,有献歌者、献舞者、献诗者、献画者的,还有一些什么都不会的,只能叫两声驴或者嚎两嗓子,“咸相为缉文墨,理弦歌,修容拂拭,以须宴集,如举子之望走锁院焉。”

王伯稠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考过一次科举但未中选,从此就没有再次尝试过,只是写诗混迹酒局。当有派对时,无论是否收到邀请卡片,他都会带上一张嘴和一副肚皮,然后山珍海味大快朵颐,再也回不了家的家庭成员发布告示:“王伯稠,你妈妈喊你回去吃饭”,他还是听不进去。

这个王伯稠长得英俊潇洒,被称为屠龙,说他的身高达八尺才气旺盛,但他常常不会带分毫东西到别人的家里去蹭饭,即便是唱个《莲花落》都不愿意,最少也要唱个《莲花落》,但是这个王伯稠却只管闷吃。他在别人的喜事或寿星生日的时候,也总是一上桌,就是一个劲地大快朵颐,不闻其喉咙里的嘎嘎响声,一下完菜,就筷子扔掉走了,从始至终,都没听到他吱声。

王伯稠曾经做过一首关于凤凰的诗,是不是自喻呢?:“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椟椟鸣赤霄,如奏钧天回。举世那得见,便鸟安敢猜。”沆瀣浆与昆仑芝都是非自己家的食物,他却能渴饮即饮饥餐即餐,这样做风格,在其他朝代实在是难以寻觅为什么晚明会出现这样的风尚,我们猜测不得其详。

晚明也有许多像王伯稠这样的文人,他们既不参加科举考试,也不追求资产阶级化,他们游走于缙绅之间,或奔趋于财主家,或写诗卖画赚小钱,与朋友聚会聊生活,比如吴扩人虽品行低下又无名,却“衣冠白巾吐音如钟”,一点也不因为口袋空空而刻意奉承财主缙绅之后就毫无愧色,又放言傥论,“花晨月夕诗坛酒社宾朋谈宴声妓会集”。

林春秀是个自由撰稿人也有点诗名,但穷困潦倒却爱死了喝酒。一日没酒,就活不了怎么办?只能去蹭酒喝。他有个朋友郑铎可以供给,那天天天给他喝酒,一喝就醉,一醉就疯,一疯就乱骂连给他酒的人也是骂个不停,而郑铎并未生气反而每次都给他准备好好的专用杯子刻字云波,以为专用林氏号云波,以为如此方好,但是林春秀就是这么个人,不管脸面还是情感,都把这份友情当成自然之事。而郑铎更奇的是三十年如一日,没有任何怨言或悔恨慷慨无求谁能如此器量?

刘邦嫂子的锅刮出霍霍响,她心中怨气冲天,因为这可是她亲生的。但郑铎与林春秀虽无亲缘,对彼此又无欲,无求,却依然尊重重视,这种关系真是难以寻觅。

晚明那些时候,有着与其他朝代不同的融洽关系。不仅资本主义萌芽,而且商贾地位超越前朝,将书籍业作为一种产业发扬光大的人物毛晋既是文学界巨匠也是商贾;著名文学家冯梦龙更是一个兼具商业才能和文学才华的人物。这一切皆表明晚明时期商界的地位高于前朝,同时文艺界也得到提升,为富而仁,让更多文化精英受到欢迎参与其中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氛围,使得这种情况变得可接受甚至正当化。在那个时代,即便傲慢也是由轻慢引发的一种现象,所以,当这些知识分子穿梭于豪门宅第间,当他们坐在那些丰盛筵上的时候,他们的心态可能已经从轻蔑转变成了欣赏与赞赏,因为在那里他们发现了新的认同感——作为文化精英的一员,他们获得了一种被看重和尊敬的情感体验,这样的感觉让他们感到特别重要,因而就算是在异己眼中的贫寒环境中,如果能够找到这种认同感,那么对于这些知识分子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堂一般的事务。而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尽管官方对于知识分子的态度冷漠甚至敌视,但民间却通过各种形式来支持这一群体,这实际上构成了民间养士新风,它是另一层面的历史发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清初李渔不断向人们索取钱财及食物的情况下,我们常常感到迷惑甚至讽刺,其实这是晚明遗风所致;金圣叹借银千橃后挥霍殆尽,却抢白别人的馔食之一幕,更是不易想象的事。如果我们将这类行为放在古代背景下加以理解,则可能会发现它们背后的深层意义,以及它如何影响整个社会结构以及不同阶层之间相互作用的问题。此外,还值得探讨的是这种现象如何反映出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价值观念及其演变过程,以及它如何塑造现代中国乃至全球化背景下的身份认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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