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时期,文士们的吃喝嫣然,不仅因为他们心灵敏锐而耻感强烈,他们宁愿饿死也不食周粟。然而,这个朝代似乎是个例外,文士们热衷于举办派对,并且乐于接受财主家的款待。在这些盛宴上,他们大快朵颐,与宾客一同享受美食。这种情景让人感觉仿佛进入了一个共食的大同世界。
在这时期,有些明宗室后裔会邀请文士和妓女共进晚餐,而在中秋佳节,他们还会举办大型聚会,邀请南京的知名学者张献翼等一百多位士子参加。这不仅是为了享受美食,更是一场文化交流的盛事。
有时候,即使家里有人准备喜宴,也有人选择到别人的家去蹭饭,因为他们认为与大家一起吃饭更有趣。这种现象在晚明社会中并不罕见,有的人甚至专门以此为乐,如王伯稠,他既不参加科举考试,也不参与商业活动,只是写诗混迹酒局,每当有派对,他都会带着自己的肚皮去。
王伯稠身材魁梧才气横溢,但他常常不会带钱物到别人家去,却总是能找到机会唱歌、吟诗或做一些其他娱乐活动。他曾写过一首《凤凰》诗,以自喻之词:“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尽管他从未亲尝过沆瀣浆和昆仑芝,但他却能尽情地享受每一次聚餐,就像天上的凤凰一样自由自在地飘来飘去。
晚明期间,还有一些如林春秀这样的文人,他们虽然穷困但爱好酗酒,一日没得酒就难以生活。而他的朋友郑铎,每天给他提供酒水,并承担了三十年的友谊,没有任何怨言或悔恨,这种超凡脱俗的友情,在那个时代真是难以寻觅。
晚明社会中的文人与财富之间存在一种特殊的情感纽带,即便是在资本主义萌芽初期,当阀阅之家也敢于成为贾家时,大量文学作品流行出版,那些书商与藏书家的兴起也反映出这一点。毛晋既是文学家也是书商,而冯梦龙则两相兼具,他通过赚钱为富而仁,为自己和其他文人的生活提供支持。此种关系,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不同于其他朝代的融洽状态,那里的商人地位高于前朝,而文人们因而抬高了其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