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春,明代文学家与政治人物,以其卓越的才华和坚定的气节著称。字子元,号燕泉,生于郴州(今湖南省郴州市)。他是宪宗成化十年(1474年)的生人,在孝宗弘治六年的进士考試中名列前茅。李东阳深赏他的才智,并计划推荐他入史馆,但因丧父而作罢。
何孟春官至工部、吏部侍郎。在他的仕途中,他曾被任命为陕西马政的员外郎和郎中,对马政有所贡献。他还曾担任河南参政,后升迁为太仆少卿,再次升迁为卿。在云南巡抚期间,他面对过少数民族的反抗。正德十六年,当地的阿寺、阿勿等18寨发生起义时,他积极应对。
世宗嘉靖初期,他回到朝廷担任吏部左侍郎,并一度代理部事。他主张尊亲生父为叔考兴献大王,这一建议遭到了世宗的不满,被剥夺了一个月俸禄。不久后,他出任南京工部左侍郎。在嘉靖六年,因削籍归乡生活。
在文艺方面,何孟春以诗文见长,是“茶陵诗派”重要成员,其作品包括《燕泉集》、《馀冬叙录》、《馀冬诗话》、《何文简疏议》及《孔子家语注》等。这些作品体现了他博学多闻的一面,以及对上下古今、时事得失的深刻思考和评论。
尽管如此,有观点认为他的创作缺乏艺术性的深度,而是更多地基于讲学之见进行思考和创作,这限制了他的文学成就。此外,由于他也具备医药知识,还辑有《续群书抄方》,但这本书未能流传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