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1610-1680),字谪凡,号笠翁,原名仙侣。生于江苏如皋,是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戏曲家。他在18岁时补博士员,在明代中过秀才,入清后无意仕进,从事著述和指导戏剧演出。在南京居住时,他把居所命名为“芥子园”,并开设书铺,编刻图籍,与达官贵人及文坛名流广交。
李渔的作品包括戏剧《凰求凤》、《玉搔头》,小说《肉》、《觉世名言十二楼》、《无声戏》、《连城壁》,以及杂文集《闲情偶寄》等。此外,还有与他同名的吕剧作曲家李渔。
尽管身为导演,有权利利用职权与演员发展私情,但李渔对绯闻对象负责任,将其纳入家庭,并不轻易抛弃。这在当时社会环境下被视为负责任的一面。然而,他也遭到批评,被指责为“善逢迎”,更有人骂他“性龌龊”。这些批评可能源自于他的行为被认为是过分迎合富贵或官府的需要,而非真正追求艺术创作或文化传播。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些行为仅仅是一种文化产业发展的手段,不足以成为评价一个人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