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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戏剧家李渔遭人诽谤书页上的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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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1610-1680),字谪凡,号笠翁,原名仙侣。生于江苏如皋,是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戏曲家。他在18岁时补博士员,在明代中过秀才,入清后无意仕进,从事著述和指导戏剧演出。在南京居住时,他把居所命名为“芥子园”,并开设书铺,编刻图籍,与达官贵人及文坛名流广交。

李渔的作品包括戏剧《凰求凤》、《玉搔头》,小说《肉》、《觉世名言十二楼》、《无声戏》、《连城壁》,以及杂文集《闲情偶寄》等。此外,还有同名人物吕剧作曲家李渔。

尽管身为“导演”,但李渔对与他有绯闻的人负起责任,将她们娶为房室,并不曾始乱终弃。他的多妻生活在当时制度下是可以接受的,不仅能够安排富余人员就业,也养了许多人。但即便如此,他还是饱受清议家的非议,被讽刺为“善逢迎”甚至被骂为“性龌龊”。这些批评可能源于对他追求权贵赞助以发展艺术事业的看法,但也可能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个人行为的严格规范和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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