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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苏东坡在社会的不同时代如何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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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白居易苏东坡是如何买房的?一个宋朝房奴的艰辛生活

在这个充满变数的世界里,房子似乎成为了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尤其是在近现代,随着房价不断攀升,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有的人在半夜排队抢购,有的人手中握有一大批房产却不肯出售,有的人甚至愿意赌上一生的幸福去购买豪宅,而更多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价格飞涨却无法入场。

面对这如同梦幻般疯狂的市场,我们不禁要问:是否只有现代人才会遭遇如此紧张的地产问题?如果生活在古代,我们还需要为买房而烦恼吗?

两千九百多年前的一桩地产交易

要了解古代的地产市场,我们首先需要知道古代是否存在过这样的交易。在多数人的印象中,房地产交易只不过是最近几十年的新鲜事,但实际上,这些现象远比我们想象中的更早一些。

研究古代房地产多年的专家李开周告诉记者,现在所看到的一切现象,在古代也曾出现过。根据考古实物和历史文献证据,中国西周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土地交易,而到了战国时期,就有房屋买卖发生了。

就在西周青铜器上的铭文记录了一段关于土地抵押的故事。这件器物刻画了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份的事情,那时候矩伯把一千三百亩土地抵押给裘卫,以换取价值一百串贝壳的奢侈品。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一宗不动产交易。

而就在矩伯和裘卫完成土地抵押后的93年后,也就是周厉王三十二年,又发生了一宗土地买卖。这次记录的是周厉王购买鬲从的地皮的事宜。尽管没有立即支付款项,但鬲从担心被赖账,并得到周厉王保证一定照价付款。不过,如果赖账,则将受到天罚,即流放,这是一种极具威胁性的誓言。

这些文字表明,当时除了有土地抵押,还存在着真正意义上的房屋买卖和销售。而且,这些活动说明了当时已经开始形成一种初步的地产业发展模式,不仅存在二手住宅转让,还可能涉及到某种形式的小规模开发活动。但遗憾的是,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企业,所以并不存在像现在这样的大型开发商公司。

总之,从战国到明清时代,在中国主要还是以二手住宅进行买卖和转让,无需考虑长久持有的权益问题。在隋唐时期倒是有人专门从事商铺开发,他们盖好后,或选择租赁或出售,从某个角度来看,他们也可以被视作拥有类似于今天“开发商”的角色。但这与现代概念中的“开发商”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异,因为那里的“发展”更多基于临时性质,而非作为持续经营项目开展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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