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在明朝初期对军事建制进行了改革,将京城的禁卫军分为48个“卫”和“所”,并设立了12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是锦衣卫。锦衣卫的首领称指挥使,由皇帝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这支机构最初负责仪仗礼仪,但由于朱元璋屠戮功臣,他提升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使其成为皇帝私人警备队。
由于朱元璋和他的侄儿朱棣都是出身贫寒起家,他们夺取天下的方式不同于其他朝代,这增强了对皇权维护的需求。因此,锦衣卫的职能得到了扩大,它们不仅负责巡查缉捕,还被赋予更多权力去打击异己,并作为升迁资本使用。例如,纪纲和钱宁在掌权时,其指挥下的缇骑四处巡逻,对宰相、藩王乃至平民都有所监视,只要稍微反抗就会遭到严厉惩罚。
北镇抚司大牢中关押着无辜之人,而死于酷刑的人士数量庞大。甚至连宋濂因为偶尔早上诗作晚一些就被认为是过早回家,被迫谢罪。这表明锦衣卫势力之大。在执行廷杖这项酷刑时,一旦官员触怒皇帝,就会受到这样的待遇,被扒光衣服反绑双手,在午门行刑,受刑者可能会失去生命或半条命。
这些行为让士大夫感到肉体和心灵上的极度痛苦,但对于皇帝来说却是一种乐趣。而对于锦衣衛来说,这也是他们情有独钟的事务。此外,廷杖之刑还要求受刑者的身体姿态,如八字形张开脚尖向内靠拢,以决定是否留下一条活命或走向死亡路途。在摔下布裹后,即使生还,也难逃重创。
总而言之,从最初的仪仗到后来的私人警备,再到极端残忍的审讯与杀戮过程中的各种形式——从巡查缉捕、执掌廷杖等各个方面,都展现出了明朝最厉害三个人——即嘉靖年间的大逆案主犯李贽、万历年间的大理寺卿周希颜以及崇祯年间的大名府知府方献夫——如何利用或者遭遇这些制度中的力量及其影响力的深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