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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内阁制简介特点与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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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内阁是由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权力逐渐增大,最终形成了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他们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

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直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地位日益受尊崇。随后,由于夏言、严嵩等人的执掌,内阁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使其成为真正的宰相,有时候甚至可以压制六部。

尽管首席内阁大学士(或称内阁首辅)有票拟的权力,但他们必须依赖于内部太监送达批红来执行职务。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张居正这样的杰出人物,也需要结合冯保等宦官来执掌大政。

明朝内阁制有什么特点?

一、形成时期长,而且始终没有取得法定的地位

从永乐开始,一直到最后,无论哪一代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寄大政于内阁。不过,他们谁也不敢担当违反祖制的罪名,因此,对于将部分权力转移到喉舌手中的担忧一直存在,这导致了形成缓慢且未能达到中央一级正式行政机构的地位。

二、与皇权矛盾重重,又始终屈服在皇权之下

虽然出现过严嵩和张居正这样显赫的人物,但他们通常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能够行使较大的影响力的。这意味着即便是拥有极高能力和政治智慧的人也难以长久保持其影响力,因为他们基本上都是文学侍从之臣出身,没有实质性的经验去理解民间疾苦,因此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此外,由于缺乏保障和连续性,他们所扮演的大多数角色只能助长而非约束或监督皇权,从这个角度来说朱元璋废丞相确实达到了目的。

三、受制于司礼监,与其矛盾深刻但又不得不走它路子

在中枢系统中,虽然票拟权限属于内阁,而批朱权限则归属于司礼监,但是这两者之间并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衡和协调关系,只能通过激烈争夺来解决问题。当皇帝偏袒司礼时,如刘瑾或魏忠贤时代,那么就完全剥夺了原本应有的票拟权限;当对待室侧亲贵宽容时,则可能会出现像严嵩或者张居正那样的显赫人物。但无论如何,这都表明了内部太监对于实际政策实施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并且任何想要改变现状的人都必须讨好这些太监才能成功施展自己的抱负。

四、与六部经常互争雄长,不断产生矛盾

历史上,无论是在早期还是后期,当六部独立出来直接对抗宰相之后,它们拥有完整的职责,并且在结构上位于宰相之上。而当得势的是英勇的事业,一般情形下的公众支持总是不够用。在这个背景下,即便是最强大的帝国,也会被认为是“无主之国”。因此,在一个国家里发生的事情并不一定符合人们预想的一致性,所以我们要更加谨慎地思考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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