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初年,洪武帝朱元璋创立了都司卫所,这是一种军事机构,其名称最初为都司和行都卫,后于洪武八年更名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和行都指挥使司(简称行都司),直至宣德年间才逐渐固定下来。明朝全国共设有十六个都司、五个行都司和二留守 司。在十三个布政使司中,每一地均设有一处,都指挥使与布政使同驻一城。
山东的治所位于济南府,浙江则在杭州府,江西的治所在南昌府,而福建则是福州府。湖广的治所在武昌府,山西则是太原府,陕西则是西安府。而四川、广东、广西、河南及云贵地区各自也有其相应的地方。
除此之外,大宁都是由大宁卫管辖,其辖境相当于今天的河北长城以北以及辽宁西拉木伦河以南地区,但到了永乐元年便被移往保定。另一方面,辽东的是由定辽中卫管辖,其范围包括今天的大部份辽宁地区。而万全则治于宣化左卫,其控制区域包含今日河北省内外长城的一线以及宣化、阳原以北的地带。奴儿干,则位于特林,其管领范围涵盖现在黑龙江、乌苏里江到库页岛之间。
另外,还有五个行都 司,它们分别设立在边疆海岸,以辅助本省的所有权威,并管理部分地方性的军事力量。一例子就是陕西省下的甘州衛,一些其他地方也遵循类似的模式,比如山西省下的大同市,以及福建省下面的建宁等地。
除了这些,有两处特殊的情形:第一是在安徽凤阳设置中 都留守,使得凤阳及其周边八个防御单位专门负责皇陵的保护;第二是在湖广承天设置兴 都留守,为显陵及其附近两个防御单位提供保障。
这类机构对于明代地方来说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它们不仅仅作为最高级别的地方军事力量,同时还直接隶属于京师五军总督办公室。在早期时期,每一个城市都会根据需要建立自己的防御单位,即“千户所”,而每一个“千户”又会管理十组百户,他们又再次分配给更多的小型队伍。当局为了确保士兵能够得到足够食物,又开始允许他们进行农耕,这样他们就能自己养活自己并且训练战斗技能。这一切都是按照一定规律来组织和运行,其中最核心的是世袭制,即官员职位通常由家族成员继承,而士兵也是父子相传,所以这是一种稳定的社会结构。但这种体系也存在缺陷,因为当国家需要的时候,将将官调去出征,就会造成混乱,因为没有人可以替代他们去处理日常的事务。此外,由于边界上的屯田制度逐渐废弃,最终导致士兵与当地居民融合成一体,从而改变了原本完美无瑕的系统,使它变得无法维持国家安全或抵抗入侵者。这正是为什么随着时间推移,该体系最终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