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宋朝的历史中扮演了一个皇帝的角色,那时候,关于房产管理,这个国家机构不仅负责收取租金和修缮闲置房屋,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职责——管理那些被没收的户绝房产。如果一个家庭断绝了香火,意味着他们没有继承人,所有的房产都会被国家接管作为公产房进行管理。这也成为了一种公共住宿资源。
其实,不是所有住在公租房的人都是经济最困难的人。在宋朝时期,由于鳏寡孤独、经济困难或灾害导致逃荒的人们通常会被安置在福利机构或救济机构。然而,当时公租房却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它们完全没有价格控制的问题。即使是亏本运营,也得坚持下去。有一次,有官员提议应该让公产房独立于市场之外,就像私有房地产一样,如果需要涨价就可以涨价。
这番话引起了宋真宗的不满,他立即下令对此错误思想进行批判。他早已在1007年说过“增僦钱,但成劳扰,速罢之”,禁止无理增加租金给人民带来困扰。三年后,他又发布文件明确指出,只要按照原定标准征收租金,一分钱都不能涨,如果违反则将对相关官吏追究法律责任,即使要求涨价,也要严肃处理,无情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