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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东京之都曾有一位皇帝在讨论房产价格时愤然指令道谁也不许涨价只要有人敢涨就让他自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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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管理公产房的工作由店宅务负责,这个机构不仅收租金和修缮闲置房屋,还要处理没收的户绝房产。若一个家庭断绝了香火,家中没有人时,这些房产会被国家行政机关接管作为公产房来管理。这也是公租房的一大来源。

实际上,不是所有住进公租房的人都处于经济困难状态。在宋朝,由于鳏寡孤独、经济困难或因灾逃荒而流动的人群,通常会被安置在福利机构和救济设施中,而不是住进公租房。

与此不同的是,公租房的价格完全受控,不受市场波动影响,即便亏本也要坚持原价。有一次,有官员提出认为应当让公产房跟随私有房屋一样,如果需要涨价就可以涨。但这番话引起了宋真宗的不满,他下令严厉批评这种错误思想。早在1007年,他就已经明确表示过“禁止提高征收的费用,以免给人民带来麻烦”,并且规定三年的时间内必须按照原定标准征收房租,一分钱都不能增加;如果违反这一规定,“责任将落在官吏身上”,任何要求涨费的人都会受到惩罚,无情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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