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字灵皋,一字凤九,晚号望溪,安徽桐城人。清代著名散文家,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卓越的文学成就,被誉为桐城派散文的创始人之一,与姚鼐、刘大櫆并称“桐城三祖”。
方苞自幼聪明,早年展现出过人的学识与才华。他在科举考试中取得了显赫的成绩,不仅考取进士,还因其文章被大学士李光地赞誉为“韩欧复出,北宋后无此作也”。然而,他的一生也不乏挑战,其中包括参与《南山集》案件和遭受株连,最终得以幸存。
方苞坚持著书写作,即使身处狱中,也未曾放弃对学术研究的投入。在康熙皇帝亲笔批示下,他免于死刑,并被授予文学侍从一职,在宫廷担任重要角色。此后,他在政治和学术领域都有所建树,为清朝文化贡献了宝贵财富。
方苞提倡的“义法”说,对桐城派散文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使其成为主导清代文坛的一个重要流派。他的文章作品丰富多样,如《周官集注》、《礼记析疑》等,是研究古代文献及儒家经典不可或缺之作。至今,其思想与作品仍然受到全国学术界青睐,被视为桐城派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