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听说过宋朝的一个皇帝,他对于房产价格的调控颇为严格。在那个时代,管理公共房屋的是一个机构,它不仅负责收取租金和修缮空置房屋,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管理那些被没收的私人住宅。如果一户家庭断绝了香火,家中没有任何人,那么这些房产就会归国家所有,作为公共资源进行管理。这也是公寓的一大来源。
实际上,不是所有住在公寓的人都是经济最困难者。在宋朝时期,由于各种原因,如鳏寡孤独、经济困难或灾害导致的逃荒等情况,一些流动人口会被安置在福利机构和救济所。然而,在公寓中,这些问题几乎不存在,因为房租完全受到控制,不受市场波动影响,即使亏损也要坚持原定的标准。有一次,有个官员提议,让公共房屋也跟随私人房屋一样,与市场走向相同,如果该涨钱就涨。但这番话却激怒了宋真宗,他当即下令对此错误思想进行批判。
早在1007年,他就明确指出:“增加征收费用,只会给人民带来额外负担,必须立即停止。”三年后,他又发布了一份文件,对所有公共房屋的房租征收实行严格控制,每一分钱都不能增高;违反这一规定的人将受到官府惩罚。简而言之,那位皇帝说:“谁都不许涨价,但如果有人非要涨,就得好好审查他!”他的决心让人们知道,无论是谁,都不能侵犯到普通百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