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阅了《明太祖实录》,书中记载,洪武七年农历八月,朱元璋下达了一系列旨意。首先,他命令南京官员在空闲地段建设260间瓦房,以便为没有固定居住的地方的南京市民提供庇护。紧接着,他又对上海的官员发出指示,要求他们修复宋朝遗留下的居养院,为无家可归的上海居民提供安置。这两项措施实施后,朱元璋感到满意,并于当年年底,再次颁布一道圣旨:“令天下郡县访穷民,无告者,月给以衣食,无依者,给以屋舍。”这意味着国家将负责为那些衣衫褴褛和无家可归的人们提供物资支持。全国各地都被要求遵循这一政策。
北宋时期,在首都开封设立了四处名为“福田院”的设施,每个福田院都拥有几百间住宿空间。这些地方不仅免费供给住所,还提供三餐,这些都是由政府直接供应。此外,对于流离失所、赤贫或老人无人照顾的市民,也能获得免费居住资格。
到了南宋时期,“福田院”消失了,但相应的机构,如居养院、安济坊和漏泽园,则得到了更细致的分类和服务。在安济坊中开展慈善医疗活动,而漏泽园则专注于处理无法识别身份尸体的情况。而居养院则主要负责房屋保障,让遭受自然灾害影响或无家可归的人士找到避难之所。这一制度一直持续到南宋中叶。
明朝是最注重住房保障的一个朝代,其特点尤其突出的是明初阶段。当年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本身就是一个小农出身,他深知穷人的生活困境,因此在即位后,他强调手下的官员必须确保全国所有没有饭吃的人能够填饱肚子,同时所有没有房子的也能拥有自己的住宅。
《明太祖实录》第92卷详细记录了这一过程:洪武七年农历八月的一份圣旨里,朱元璋要求南京官员寻找一个适合的地方,并且在那里建造260间瓦房,以此来帮助那些没有稳定住所的人们找到避风港。一周之后,又有另一份圣旨传达到华亭(现在的大部分地区称作上海)的官员,他们被命令对原来的“居养院”进行修缮,使其更加完善,从而让那些仍然缺乏固定的栖息地的人们得到改善后的新居。此举成功之后,当年的底端,还有一次更大范围内发布的一份新的圣旨:“令天下郡县访穷民,无告者,月给以衣食,无依者,给以屋舍。”意思是如果有人连饭吃都没,有衣服穿都没有,那么国家会发放足够数量衣服;如果还有人连房屋都不敢言语,那么国家会赠予他们一定数量的小屋。而且这个政策要扩展到全中国范围内执行。
中央高层意识到这可能是个过大的承诺,但却不能向朱元璋解释,因为他坚持认为他的想法应该成为现实。他说:“你们作为我的辅佐,不可以使整个帝国中的每个人都不满意。”
尽管这样的理想化目标有点超出了实际能力范围,但它反映出朱元璋对于人民福利极高的地位。在中国历史上,这是唯一一次有皇帝积极推动并监管全国性的解决贫困问题和家庭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