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知,了解地方的户口、田地和物价情况并不容易。到了晚明时期,中国的商业经济发展得非常显著,有人甚至称之为“资本主义萌芽”,但与宋代相比,它在商业化方面仍然落后。整个明朝的铸币能力仅相当于北宋两年的水平。这意味着当时即使是铸造一百万贯钱,也难以做到。在政府放弃了商业化管理手段,将社会组织简化的情况下,当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时,他们却找不到合适的手段来解决。从现代角度看,这些问题本应该通过技术手段如民法典来解决,但实际上都被归结为道德规范,用简单的道德信条如尊卑、长幼、男女等来处理问题,以此取代法律。明帝国变得极其文人的特点,就是以道德伦理作为标榜,这种以道德立国的社会,其虚伪和不切实际程度达到了一般中国历史上的顶峰。可以说,这正是因为明代全面抛弃了技术,而用道德替代法律所必然产生的一系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