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的三大赋税——辽饷、剿饷和练饷,总共征收了惊人的金额。辽饷的增加始于万历四十六年,当时户部尚书李汝华提议对每亩土地加征银九厘,共计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随后,在崇祯四年,这一数额被提高到一分二厘,为总计六百六十万两。此外,还有关税、盐课及杂项,每年都从民间榨取巨款。
崇祯十年,为了应对民变的费用,兵部尚书杨嗣昌建议增兵十二万,加征“剿饷”,总数为八百八十万两。而在崇祯十一年,由于清军多次入侵边境地区,对内地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杨嗣昌又提出了“练饷”七百三十万两的方案。
三者的累积使得社会矛盾激化。在奏疏中,有人提出开采矿产或加税,但均因担心不实惠而未果。御史郝晋言:“自古以来,从未有过一年向京师输送二千万,再向边疆输送二千万。”这些重复且无效的赋税政策导致官兵愈战愈多,而民众则越来越贫穷,最终成为明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然而,即便是这样严苛的财政制度,也并没有能够长久维持。在清朝初期,因为战争和其他原因,这些赋税在顺治元年的某个时候被完全免除。但实际上,这种减免并不彻底,而且很快就恢复了之前的情况。直到光绪十三年,一亩田地仍需缴纳高达2分4厘8毫4丝的租金,不包括地方官员可能私自加派的手续费。这表明尽管时间已经过去好几世纪,但这种极端压迫性的财政制度仍然存在,并且影响着农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