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在隋朝得到了重大变革,科举制的创立标志着这一新时代。然而,在隋朝之前,各代王朝的官吏选取体系有所不同,但荐举任官制始终占据重要地位。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导致仕途被垄断。士人和庶民之间的差别,以及门第高低在选拔过程中的影响,使得呈现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浮于事,这一制度存在“官多民少,十羊九牧”、“清干良才,百分无一”的问题,使得推荐系统暴露了其积弊。
随着隋朝的建立,它对这些不合理之处进行了改革,并创造了科举考试。这是由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的一种初步形式。在开皇七年(587年),每年各州会推荐贡士3名到京城参加考试,如果成绩优秀便能获得秀才称号。在十八年的时间里,即598年左右,他们开始设立更为具体的科目,如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并由京官五品以上及地方总管、刺史来进行推荐考核。
随着隋炀帝即位,他进一步扩大了科目范围至文才、武艺、品德和治能等十个方面,并要求文武五品以上职位的人员来做出选择。如果考生有一项才能,就可以被录用,而且根据表现能够得到升迁。此外,还特别设立了一种进士科,其中通过诗赋和试策这两个部分进行测试。这标志着中国古代正式进入了一个新的选拔人才体系——科举制。这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转折点,为后来的数千年的历史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