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举制度源起于隋朝的开皇七年
2、在隋朝之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体系不断演变,但荐举制始终占据核心地位。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控制乡举里选,垄断仕途。在评定士人和选拔官员时,强调士庶阶层的分裂以及门第等级,这导致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此外,由于机构重叠和人力过剩,一些地区出现了“官多民少”、“十羊九牧”的情况,同时缺乏优秀人才,使得推荐制度充满了问题。隋朝建立后,对此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将九品中正制废除,并创立了科举考试。
3、隋朝初期的科举考试是结合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的一种形式。587年的开皇七年便有明确规定,每州每年可以推荐三名贡生进入京城参加考试,其中表现突出的被称为秀才。而到598年的十八年,该制度进一步发展,为志行修谨和清平干济两科设立考核标准。当时,只有京官五品以上及地方总管、刺史才能对考生的资格进行推荐。一旦成为进士,即可获得相应的地位。这标志着科举体制开始逐步完善。在隋炀帝即位之后,更将文才武艺、品德治能等方面扩展至十科,并且要求文武五品以上的官员参与推荐。此外,还特别设立了进士一职,以诗赋和试策作为选拔标准,这对于后来的科举体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