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年间,明朝与荷兰在料罗湾爆发了一场激烈的海战。1633年7月,荷兰舰队以13艘战船强行闯入中国沿岸,被明军迅速发现并痛击。战斗一触即发,荷军两艘战舰被点燃自焚,一艘沉没,一艘严重受损,其余船只则遭到了猛烈攻击,大部分逃跑或被击沉。在这场惨败中,荷兰人损失惨重,从此每年向中国支付12万法郎的贡金,以维护其在远东水域的利益和安全。
料罗湾海战不仅是明朝历史上的一次重要 naval victory,也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之一。这场战争规模庞大,双方都投入了大量兵力和资源。明军部署了150多艘战舰和几万名士兵,而荷兰方面则派出了印支殖民总部最强大的武力——带有加农炮的大型战舰。尽管规模不及鸦片战争,但它同样展示了当时中国海上实力的强大,使得荷兰不得不屈服于郑芝龙商人的力量,并且为了保证自己在远东地区的安全,每年必须向他们缴纳12万法郎的进贡款项。
17世纪后半叶,在远东水域领域,可以说完全由中国海商集团掌控。这场胜利为中国赢得了尊严,同时也让西方列强认识到,当时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在海权上的实力,不容小觑。此外,这次事件还反映出当时国际关系复杂多变,对各国来说都是一个需要格外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