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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电视剧演员表中的文士们真的能爱蹭饭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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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时期,文士们似乎不太介意吃些“嗟来之食”,他们的心灵敏锐,对耻感的反应比其他人更加强烈。一般来说,他们宁愿忍饥挨饿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但在那时代,却有许多文士爱参加派对,尤其喜欢去财主家里蹭饭。这些文士们一副放开肚皮大快朵颐的样子,而那些供奉他们的人则笑嘻嘻乐呵呵,共同享受美味佳肴,就像共进午餐的大同世界。

有一次,明朝宗室后裔朱承彩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他邀请了南京的一百二十多位士子和四十多名妓女共赴。他还曾经在年初组织一次大型聚会,每次都是通宵达旦地摆设流水席、千里宴棚,一连几日不断。这时,不管是献歌、献舞、献诗还是献画,无论能否做得到,都要尽力表演,有时候甚至连驴叫两声或嚎两嗓子都可以,被认为是一种高级文化娱乐。

王伯稠是一个例子,他虽然考过一次科举考试没中,但他决定再也不去复读书,只是专心写诗,并且常常混迹酒局。当有派对的时候,他总是带着一张嘴和一副肚皮到处跑,即使家里的老婆呼喊他回家吃饭,也完全不理睬。他长得英俊潇洒,又才华横溢,所以即便没有多少财产,也自给自足。但他却偏好去别人家蹭饭,从不挑食,最少也要唱个莲花落,这样的行为在当时被视为一种豪放非凡的生活态度。

王伯稠还写了一首自己认为很好的诗:“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这首诗如同他的生活态度一样,是一种超脱世俗的精神。在那个时代,他这样的行为并不罕见,因为晚明社会确实存在这样一些奇特的人物,他们既不追求仕途,也不积极参与商业活动,而是在文学艺术方面寻找自己的位置。

林春秀是一位自由撰稿人,同时也是一个穷困的小说家,但他热爱喝酒到醉为止,有朋友郑铎每天给他买酒喝直至三十年如一日。这种友情让我们惊叹于晚明社会中的豪迈与宽容。而这个时代,更显著的是商人与文人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在这个背景下,即便是不太看重文人的官僚阶层,对待文人们也有所尊重和礼貌,以致于民间养起了更多的文学人才。

李渔作为清初的一位大家,与金圣叹等一起游历各地,为钱而不是为了正统文化价值,这种现象可能是晚明遗风所致。而金圣叹自己也曾借钱千余银元,然后竟然挥霍无余,再也不肯归还,还抢白了别人的酒菜,这样的故事,在古代并非罕见,但它反映出晚明以来的某种新风气,那就是民间对于文学人才的支持与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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