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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大飨宴晚明文士的饭桌追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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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鼎盛时期,文士们的生活方式颇为特别。他们通常对待饭食持有一种特殊的态度,即使是那些面色较黑、皮肤厚重的人,他们也不太喜欢吃“嗟来之食”。文士的心灵敏感,其耻感比其他人更强烈,因此大多数宁愿忍饥挨饿,也不愿意接受外界提供的食物。但到了晚明时期,这一情况似乎发生了变化,他们开始热衷于参加派对,并且乐于接受财主家的邀请,免费享受美味佳肴。

在那年的中秋节,一位名叫朱承彩的宗室后裔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他邀请了南京的一百二十余位文人学子共聚一堂,还有四十余名女子助兴。这场宴会上,每个人都尽情享用着丰盛的菜肴和美酒,不仅有金銮家里的大喜宴,还有来自远方的人们前来蹭饭。

晚明时期,有一种现象,那就是一些科举考试未果的人,如王伯稠,他选择放弃继续考取,而是专注于写诗和混迹酒局。在任何派对上,无论是否收到正式邀请,他都会带着一张嘴、一副肚皮,与大家一起大快朵颐。他虽然长得英俊,但家境并不富裕,只有薄田百亩自给自足,但他却总是不带分毫地去别人的家蹭饭吃。

王伯稠还留下了一首关于凤凰的诗,以自喻:“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他的行为与众不同,在其他朝代几乎难以找到类似人物。而为什么晚明会出现这样的人物?这个问题我们也无法彻底解答。

此外,还有一些文人如吴扩人、林春秀等,他们既不参与科举,也不追求资本主义道路,而是在缙绅间游走,或奔趋于财主家,或写诗卖画赚钱。他们过着一种自由潇洒的生活,比如林春秀虽穷但爱喝酒,他常常去朋友郑铎家喝酒,而且连续三十年如此,这种关系让人赞叹不已。

晚明时代,对于文人与财富之间,以及寒士与缙绅之间存在一种独特的情谊。在那个时候,商业已经开始萌芽,“阀阅之家,不惮为贾”,即便是文学界也有人涉足书商,如著名文学家的冯梦龙。他通过书籍生意获得了收入,然后再用这些钱支持文学创作,为贫困中的同行提供帮助。此外还有许多商人们养起了文士,使得这种关系更加紧密。这一切都反映出一个事实:在晚明时期,文化和经济之间存在一种相互扶持、共同发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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