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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设都司卫所主要负责南京防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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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初年,洪武帝朱元璋创立了都司卫所,这是一种新的军事机构。最初,它们被称为都司和行都卫,后来在洪武八年改名为都指挥使司和行都指挥使司。在宣德年间,这些机构的名称得以固定下来。明朝总共设立了十六个都司和五个行都司,以及两个留守司。

这些机构分布在全国十三个布政使司(即行省)中,每个布政使司下辖一个都 司,其军事长官称为“大将”,与布政使同驻一城。这意味着他们是负责地方防御的高级军事官员,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行政职责。

各地的具体情况如下:山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山西、陕西、四川等地每府设有一个,都指挥这位大将主要负责本府之内的事务。而对于那些没有设有府的地区,如云南、大宁等地,则直接由该地区的大将进行管理。

除了上述各地,还有一些特殊的地理位置需要特别提及。例如,大宁都司原本治所位于大宁卫,但永乐元年被迁移到保定府。大宁此时已不再是一个实土卫所,而是变成了无实土的一种组织结构。此外还有辽东、大宁两处,都属于边境海疆,所以它们设置了专门的行都是为了辅助本省所有其他的小型军事单位以及一些小规模的防御设施,以确保边界安全。

另外,留守司则专门负责皇陵的保护工作,不参与屯田生产,因此也不拥有任何实土。至于世袭制,则成为这一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从最高级别到最低级别,从最高指挥官到最低千户或百户,一直到士兵,每个人都会按照家族传承来分配任务和资源。

尽管如此,由于屯田制度逐渐废弛,加之国家调动将领出征战场而导致士卒无法稳定生活,这导致整个系统变得混乱不堪,最终影响到了这个体系原本完美设计旨在实现的地方统一,并且失去了抵御外敌入侵的手段。在末期,虽然仍然存在大量的人口,但实际上已经无法有效执行其原有的功能。

标签: 商朝政治制度与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