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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最伟大的三个文士爱蹭饭的浪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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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晚明时期,文士们的生活态度与其他朝代有着显著的不同。他们通常不仅不会吃“嗟来之食”,反而更倾向于参加豪华的宴会和派对,这些活动往往由财主或缙绅家举办。他们享受着白吃白喝的待遇,甚至还能大快朵颐美食,而这些美食则是由别人精心准备。

例如,有一位名叫朱承彩的人,他每隔三差五,就会邀请文士和妓女到他家去喝酒,一年一度的大宴也必然邀请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二十余位文人。这场盛宴中,还包括了马湘兰等四十余名妓女,他们共同享受着丰盛的饮食和乐趣。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即使有金銮坐镇,也可能选择去蹭饭,因为坐在自己家的席上并不能带来同样的欢乐。还有王伯稠这样的人物,他虽然考过一次科举未中,但他宁愿写诗也不再复读。他常常参加派对,不管是否被邀请,都带上自己的肚皮,山吃海喝,连发布告都无法让他回家。

王伯稠这类人物,其才气非凡,却并不追求功名,只想沉浸在诗歌和饮酒之中。在他的诗作《凤凰》中,他自喻为凤凰:“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尽管他只需吩咐,便能得到沆瀣浆和昆仑芝,这种做法,在其他朝代几乎难以找到匹配。

晚明时期,还有一批文人,如吴扩人、林春秀以及郑铎,他们都不介意去蹭饭,并且没有因为这点小事而感到羞耻。而郑铎更是慷慨无求地供给林春秀酒水,这种相互扶持的情谊,在那个时代非常罕见。

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商人的地位高于过去,但文人的尊严依旧得到了维护。不仅如此,即使是在商业兴旺的时候,对于文人的看重也从未减少过。因此,可以说,在晚明时期,“爱蹭饭”已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它体现了当时社会对于文学艺术创作者的一种特殊认可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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