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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堡风云下的文士觅食奇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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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木堡的风云下,文士们以求食为生,他们不仅要面对残酷的科举竞争,还要学会了如何在财主家中觅食。这些文人心灵敏锐,对耻感有着极强的警觉,但晚明时期却是例外。在这时代,他们热衷于搞派对,喜欢去财主家里蹭饭吃。他们豪饮豪歌,不拘小节,大快朵颐,这让每一次聚会都成了欢声笑语的大同世界。

明朝宗室后裔朱承彩深知此道,他家富而不私蓄,每隔几天就邀请文士和妓女共进晚餐。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他还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邀请了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多位文人学者,并且还请来了马湘兰等四十多名艺妓助兴。

有一位金銮使者,本应参加自己的喜宴,却选择到别人的席上蹭饭。他解释说:“在家里吃饭哪里有与大家一起吃饭这么快乐。”他们通宵达旦地摆设流水席,千里宴棚,看着献唱、献舞、献诗、献画的人们,那种热闹非凡,让人难以忘怀。

王伯稠这样的故事也非常普遍,他考过一次科举但未中,从此决定不再复读,只写诗,只混迹酒局。当有派对时,无论是否收到邀请他都会带上自己的一张嘴和一副肚皮,然后大快朵颐,一月之内几乎见不到他的影子,即便发布告示“王伯稠,你妈妈喊你回去吃饭”,他也不曾回应。

王伯稠身材魁梧才情横溢,但家庭资产并不丰厚,他常常光顾别人的筵席,不必唱首诗或做些小把戏,就能享受好酒好肉。这一点让他显得格外特别,因为即使是其他朝代,也难以找到像这样的人物。

晚明时代,有很多像王伯稠这样的家伙,他们既不参加科举,也没有投身商业,或是在缙绅间游走,或是在财主家的门庭若市,或是通过写诗卖画来维持生活,比如吴扩人虽然品行不低,其诗名远扬,“衣冠白巾,吐音如钟。”尽管如此,他从未因为怕吃亏而刻意奉承财主缙绅,而是高声傥论,“花晨月夕,诗坛酒社,宾朋谈宴,声妓会集。”

林春秀这个自由撰稿人虽然贫困无比,却爱死了喝酒,一日没得那酒,就一日过不得,所以他总是去蹭酒喝。他朋友郑铎虽有钱却乐于供给林春秀大量烈酒,使其醉倒狂呼乱骂,而郑铎则是一脸淡定,不介意这一切甚至专门为林春秀制作了一只刻字“云波”的杯子,这样的友情真是罕见且难得。

晚明时期,与其他朝代不同的是,它形成了一种特殊融洽关系,即寒士与缙绅之间,以及文人与资本主义萌芽下的商人们之间。毛晋既是一个书商又是一个文学家,而著名文学家冯梦龙更是一位兼具商业头脑和文学才华的人物,他们赚钱后往往慷慨相助,与文人分享,为富者仁义,是一种新型社会关系。

这种情况下,对于那些看似傲慢或轻视贫穷者的态度,可以理解为一种自尊自信。而对于那些被忽视或轻蔑的地位,如官僚阶层对于文人的看法,在民间反而找到了新的认可和归属,即养起了民间士族文化。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李渔及其家族可以随意向人们索取资金和食物,而金圣叹则可以挥霍千金银子并将其抢白给别人才肯接受,这一切都是晚明养士文化遗风所致。

标签: 商朝政治制度与变革